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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无尘车间工程设计与安装原则上应当设置原料间,制作间,半成品存放间,灌装间,包装间,容器清洁、消毒、干燥、存放间,仓库,检验室,更衣室,缓冲区,办公室等,防止交叉污染。
- 化妆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或者使用有害、易燃、易爆原料的产品必须使用单独生产车间。
- 制作、灌装、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,人均占地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,车间净高不得小于2.5米。
- 生产车间地面应当平整、耐磨、防滑、无毒、不渗水,便于清洁消毒。需要清洗的工作区地面应当有坡度,不积水,在低处设置洁净地漏。
- 采用空气净化装置的生产车间,其进风口应当远离排风口,进风口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米,附近不得有污染源。采用紫外线消毒的,紫外线消毒灯的强度不得小于70微瓦/平方厘米,并按照30瓦/10平方米设置,离地2米吊装。
- 生产车间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/立方米。
- 含菌空气在化妆品的制造、静置、灌装、包装等环节极易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。按照新版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》要求:生产车间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/立方米,同时,半成品储存间、灌装间、清洁容器储存间、更衣室及其缓冲区必须有空气净化或者空气消毒设施。
交付业主使用后,我方在三个月后进行第一次工程质量回访,半年后进行第二次工程质质量回访,一年后进行第三次工程质量回访,征询用户意见。
工程质量回访过程中,凡属于我单位原因造成的问题,均由我方负责维修,不留隐患,一切费用由我方负责。保修期满后,如果业主有留守维修维护人员的指示或要求,我单位尽一切可能予以配合 。
我方还将在工程保修期间协助业主对系统进行测试,并针对运行中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,同时从节能和使用效果的角度对业主的运行管理提供建议。
项目竣工后,我们公司将会对业主的运行维护人员进行培训,以帮助业主维护系统。若发生故障,我方将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答复和解决,对重大问题,24小时内派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,解决本工程出现的一切状况,并尽快投入使用,减少业主的损失。